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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儿园应该配备什么活动室?孩子们的玩具应该满足什么样的要求?为了满足安徽省学前教育的发展需要,规范我省幼儿园设备、设施和教学配置,安徽省教育部最近发布了《安徽省幼儿园教育设备规范(试行)》,明确了幼儿园各区域的设备和玩具、插座电源、消毒灯等使用要求。
“在功能区,幼儿园设备应分为八类:室外活动区、班级活动室、多功能室、特殊活动室、保健观察室、卫生间(门卫室)、厨房和信息技术设备设施。”例如,按要求,“户外活动区”它是幼儿园的公共活动区,是幼儿园所有班级共享的室外空间,主要包括场地、运动器材、沙水区、种植区和饲养区。“班级活动室”它是孩子们在幼儿园生活、学习和玩耍的主要场所,主要包括活动室、午睡室和卫生间。
“晨检及保健观察室”是开展幼儿园晨检活动,观察了解幼儿进入幼儿园时的身体和情绪状况,以便及早发现和处理的场所,“观察室”是儿童进入幼儿园晨检发现患病儿童临时寄宿的地方,方便教师或保健教师对儿童进行简单的医疗。
除幼儿园活动场所外,幼儿园玩具、插座电源、紫外线消毒灯也有明确的要求。“为保护儿童生命安全,园区应安装安全设施,按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设施,并设置儿童识别标志;应急出口应设置标志,标志清晰。”幼儿园配备的自制玩具,避免了儿童在正常使用或可预见的合理滥用下可能造成的伤害。注意使用天然材料和再生材料。不得使用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的材料,也不得使用粮食作为玩具。
另外,儿童活动区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,使用的电源插座应为带保护装置的安全插座。儿童活动区的风扇应安装在儿童无法触摸的位置。具有开合功能的门、柜等应安装在儿童可接触的开合处,防止夹伤。环境布局和使用的物品不应有突出的尖角。家具的角落应为弧形,活动区域的刀、叉等设备应保证适宜性和安全性。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设备可移动式也可以固定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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